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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曲靖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18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等文件要求及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6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部署,按照《曲靖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教师教育学院2026年教育硕士(小学教育)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评估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结果明确。

二、组织管理

(一)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并成立由书记、院长担任主任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教师教育学院分委会(以下简称“分委会”),主要负责制订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实施细则,负责各工作环节的指导和实施。

(二)分委会下设由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及秘书等作为成员的复试工作组,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并配合学校监督检查组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复试方式和时间

(一)2026年本学院教育硕士(小学教育)研究生招生复试方式为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3月21日,14:00-17:30

地点:教学楼②222

2.同等学历加试

时间:3月21日,14:30-17:30

地点:教学楼②220

3.复试面试

时间:3月22日,9:00-12:00

地点:理学楼①A区-A402

(2)“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7日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将在4月8日研招网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组织实施,具体以学校实际工作部署和我院安排及通知为准。

四、复试名单确认

(一)以教育部发布《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分数线为基本条件,根据本专业的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少于1∶1.2;当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确定复试名单。

(三)复试名单公布前,本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与考生逐一联系确认,未及时收到确认信息者或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将不再列入我校复试名单。

五、复试工作

(一)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应按要求现场出具以下材料纸质版,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列:

1. 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核验结果)打印件;往届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仅提供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核验结果)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请考生到教育部指定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并由代理机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 考生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曲靖师范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1)。暂无学习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无法提供者应向报考学院说明具体情况,经学院复试工作组同意后可暂缓提交,待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再向档案所在单位寄送人事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进行审阅,对阅档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学院复试工作组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收存考生材料复印件备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本学院组织的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应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二)复试要求

1.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应先仔细阅读《曲靖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并签订《曲靖师范学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和3。

2. 复试实行“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 复试专家对每名考生进行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内容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等,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知识、个人综合素质以及考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内容如下: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此项不进行量化评分,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1套试题进行口头作答,专家组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3.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专家组将围绕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专业学习情况、学术研究背景、社会实践经历、未来学习目标与规划等进行提问,由考生口头回答,并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4.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再由专家组中的英语考官与考生会话后进行量化评分。

(四)复试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量化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英语听说能力成绩占20%。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不计入复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工作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规定执行。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

七、录取工作

我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秉承“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

1. 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

2. 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注:初试总成绩满分若为500分,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成绩÷5,以此类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录取:

1.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 体检不合格或未提交体检报告者;

5.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八、监督和复议

(一)监督

1.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复试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五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 实行监督和检查制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成立监督检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二)复议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责成学院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议。

(3)联系方式和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0874-8987562

纪检监察办公室:0874-8998618

九、复试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5969119537

电子邮箱:672133994@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十、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曲靖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附件:

附件1.曲靖师范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pdf

附件2.曲靖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3.曲靖师范学院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教师教育学院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