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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师教育学院2026年小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30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工作部署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按照《曲靖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的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教师教育学院2026年教育硕士(小学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调剂专业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拟调剂名额

045115

小学教育

全日制

23

二、调剂要求

1. 初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

2. 必须符合《曲靖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调入小学教育专业的报考条件。

3. 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类地区国家线(包含单科和总分)。

4. 调入专业应与一志愿报考小学教育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接受调剂的一志愿报考专业如下:

教育管理(045101)、学科教学(思政)(045102)、学科教学(语文)(045103)、学科教学(数学)(045104)、现代教育技术(045114)、小学教育(045115)、学前教育(045118)

5. 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除以下情况外必须相同。

(1)考英语(一)(科目代码201)考生可调入考英语二(科目代码204)专业。

(2)考数学(一)(科目代码301)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二)(科目代码302)专业。

6. 调入小学教育专业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考试科目数一致。

7. 第一志愿报考曲靖师范学院在符合调剂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的考生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否则无效。

8. 我院仅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9.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教育学相关学科背景的考生。

三、调剂程序与工作时间

1.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院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程序执行,否则调剂无效。

2. 我院首批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4月8日,以“调剂服务系统”实际开放时间为准。调剂申请的确认,以在“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为准;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 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主动解锁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锁调剂志愿的,可以联系我院申请解锁,并由本人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

4. 调剂申请关闭后的12小时内,我院将坚持“择优选拔、集体决议、强化监督”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调剂生源总体情况,按照不少于1:1.2的比例,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名单最终将在教师教育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我院确定复试名单后将第一时间进行解锁,缩短考生等待时间。

5. 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按要求准备好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做好参加复试的准备工作。

6. 调剂复试工作预计将于4月底完成。是否多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需视计划完成情况确定,后续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

四、调剂复试安排

(一)调剂复试方式和时间

1. 2026年小学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方式为现场面试。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笔试科目。复试时加试科目为:

① 804教育学

② 806中外教育史

3. 调剂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应按要求现场出具以下纸质版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列:

1. 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核验结果)打印件;往届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仅提供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核验结果)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请考生到教育部指定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并由代理机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 考生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曲靖师范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1)。暂无学习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无法提供者应向报考学院说明具体情况,经学院复试工作组同意后可暂缓提交,待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再向档案所在单位寄送人事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进行审阅,对阅档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学院复试工作组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收存考生材料复印件备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本学院组织的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应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调剂复试要求

1.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应先仔细阅读《曲靖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并签订《曲靖师范学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和3。

2. 复试实行“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 复试专家组对每名考生进行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四)调剂复试内容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等,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知识、个人综合素质以及考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内容如下: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此项不进行量化评分,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1套试题进行口头作答,专家组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3.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专家组将围绕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专业学习情况、学术研究背景、社会实践经历、未来学习目标与规划等进行提问,由考生口头回答,并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4.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再由专家组中的英语考官与考生会话后进行量化评分。

(五)调剂复试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量化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英语听说能力成绩占20%。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体检

体检工作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规定执行。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

六、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办法

我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秉承“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1. 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

2. 综合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注:初试总成绩满分若为500分,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成绩÷5,以此类推。

3. 我院按照调剂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4. 我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若考生放弃拟录取,则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递补。

(二)调剂考生录取办法与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相同。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办法严格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录取:

1.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 体检不合格或未提交体检报告者;

5.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七、监督和复议

(一)监督

1.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复试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五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 实行监督和检查制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成立监督检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二)复议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责成学院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议。

联系方式和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0874-8987562

纪检监察办公室:0874-8998618

八、复试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5969119537

电子邮箱:672133994@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曲靖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1.曲靖师范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pdf



附件2.曲靖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3.曲靖师范学院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教师教育学院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