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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教师教育学院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6-16浏览次数:


一、纳新制度

(一)纳新时间

(二)纳新对象

(三)纳新对象基本要求

(四)纳新流程

二、例会制度

(一)主席团会议

(二)学生会全委会

(三)干部例会

(四)部门会议

(五)大型活动前动员会议

(六)大型活动后总结会议

三、考勤制度

四、工作制度

(一)主席团分工制度

(二)工作组织性

(三)工作原则性

(四)工作方法性

(五)工作成绩

五、奖惩制度

(一)基本原则

(二)奖励

(三)惩罚

(四)附则

六、考核制度

(一)考评项目

(二)考评办法

1.思想品德考评及评分标准

2.学业成绩考评(必修课)

3.工作考评

4.有以下情况,给以附加分值




一、纳新制度

教师教育学院团委学生会是在教师教育学院党委、团委领导下,受团委指导的学生群众组织。教师教育学院学生会团结依靠全体同学,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以维护学生利益,实践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宗旨为工作目标。根据教师教育学院学生会的相关规定,教师教育学院学生会干事采取面向全院学生公开纳新的方式录用。

(一)纳新时间

每学年开展一次纳新动动,包括干部竞选和干事纳新两个部分,干部竞选在每个学年的最后一个月进行,由团委书记、辅导员老师指导,由主席团组织开

展。干事纳新于每学年的第二周举行,由主席团负责组织开展,由各部门具体考核评选,具体纳新人数根据当学期各部门的实际情况而定。

(二)纳新对象

凡属于教师教育学院的学生都可参加学生会成员纳新,但主要以一、二年级为主。

(三)纳新对象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思想先进,品德高尚,作风优良,无违纪违规现象;

2.学习成绩良好,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原则上无挂科现象;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和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同学;

4.热爱学生会工作,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者;

5.工作认真,踏实肯干,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

6.其他具体要求由执委会各职能部门具体制定。

(四)纳新流程

1.报名:在纳新之前,学生会青年成长中心将会把通知和报名表发到各班级,由各班班委统一收好本班报名表后交到辅导员办公室。

2.面试:面试内容由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工作具体制定,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主席团负责协调。

3.复试:各职能部门可根据部门具体情况增加一次到两次复试,形式自定。

4.录取:各职能部门依据择优录取原则,在参聘人员面试、复试成绩基础上,决定录取名单,并报学院备案。

5.通知:确定录取名单后应尽快将录取结果上报党团总支,并予以公示一周。

6.试用:新纳新的干事将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如表现不合格,学生

会各部门有权予以解聘。一个月后,各部门将重新确定新干事名单并分别报学院备案。

7.转正:试用期结束后,学院和主席团将根据试用期内学生干部的综合表现考评,决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各部部长对本部干事进行考核,决定是否予以聘用,并将聘用结果上报学院。

8.聘书:由团委老师及辅导员向转正学生干部颁发聘书,聘期为一年。

二、例会制度

为加强教师教育学院学生会管理,加强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开展好各项日常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树立学生会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整体形象,推动学生会的系统化、正规化建设,特制定学生会例会制度。

学生会例会分为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全委会、干部例会、部门会议、以及其他大型活动动员和总结会议。

(一)主席团会议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主持名开。参加人员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席团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根据具体工作安排而定。会议内容如下:

1.传达学校、校团委、学院党委、团委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布置的常规工作任务,学习相关文件;

2.对上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3.会议中主席作近期工作汇报,主席团讨论评议;

4.安排各项工作和活动,并就当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动进行讨论;

5.对学生会人事调整、人员变动进行商议。

(二)学生会全委会

1.学生会全委会时间为每学期一至二次,具体时间根据情况而定,与会人员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达会议场所,手机一律调成振动或关机。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如需改期,另行通知。

2.学生会全体成员应准时出席例会,不得提前离会。要求请假不出席例会者,应事先交请假条,经主席同意,方可准假。如无特殊情况,在事后请假者,视同

无效,以缺席处理。无正当理由,擅自不出席会议者,做缺席处理。(3次无故不参会者,视同自动离职)。

3.例会由主席团主持,青年成长中心负责会议记录。

4.大会要组织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各部门回顾、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展开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5.各部门把工作计划和总结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汇报,交学院备案。

6.各部间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对于所遇到的问题,在例会上群策群力,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来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会议应指定专人在会后作专门研究,下次例会再提出讨论。

7.与会全体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办公室作不定期抽查),参加会议人员要积极思考,大胆有创新地提出意见和见解。

8.大会要遵守严格会场纪律,严格执行例会程序。保持严肃、认真、和谐的会议气氛,禁止出现闲谈,看杂志,随意走动等一些与会议无关的行为,如出现上述情况,一经警告,仍不改正者,作会议违纪处理;与会人员注意团队和个人形象,以确保严谨的学生会文化建设。

4.部门会议应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落实下一阶段的计划安排,布置工作任务,并进行部门内部交流。

5.各部门会议情况学科部要不定期进行检查。部门例会由团委副书记具体负责检查,监督执行。

(三)干部例会

1.学生会干部例会时间为每两周一次,时间为双周星期日17: 30,与会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会议场所(教师教育学院二楼208),手机一律调成振动或关机。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如需改期,另行通知。

2.学生会各中心负责人应准时出席例会,不得提前离会。要求请假不出席例会者,应事先交请假条,经主席同意,方可准假。如无特殊情况,在事后请假者,视同无效,以缺席处理。无正当理由,擅自不出席会议者,做缺席处理。(3次无故缺席例会者,视同自动辞退)。

3.例会由主席团主持,青年成长中心负责会议记录。

4.大会要组织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各部门回顾、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拟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5.各部门把前一阶段的活动材料、相关档案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汇报,并把纸质文本和电子材料交采编部备案。

6.各部间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对于所遇到的问题,在例会上群策群力,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来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会议应指定专人在会后作专门研究,下次例会再提出讨论。

7.与会全体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办公室作不定期抽查),参加会议人员要积极思考,大胆有创新地提出意见和见解。

8.大会要遵守严格会场纪律,严格执行例会程序。保持严肃、认真、和谐的会议气氛,禁止出现闲谈,看杂志,随意走动等一些与会议无关的行为,如出现上述情况,一经警告,仍不改正者,作会议违纪处理;与会人员注意团队和个人形象,以确保严谨的学生会文化建设。

(四)部门会议

1.各部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具体时间地点自行确定,报于学院,并对此进行安排调整。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2.部门会议由部门在确定时间定期召开,由负责人主持会议,部门全体成员按时参加。

3.部门应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及出席情况,要认真如实填写。并交青年成长中心备案。

(五)大型活动前动员会议

1.活动前一天举行

2.会议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主持。

4.由主席团、各中心负责人参加。

5.会议由活动主要负责人主持、具体安排各部门的配合工作

6.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或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亲自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7.例会由青年成长中心予以认真如实记录,宣教中心、青年媒体中心做好材料收集和新闻报道工作。

(六)大型活动后总结会议

1.活动结束后立即举行

2.会议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由活动主要负责人进行活动总结,其他各配合部门也要进行总结。

4.由青年成长中心予以认真如实记录,宣教中心、青年媒体中心做好材料收集和新闻报道工作。

三、考勤制度

1.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单或口头通知者,必须准时出席。

2.召开各种会议前,学生干部须自觉,提前十分钟到场,并在签到本上登记。

3.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给会议组织者,经会议负责人签名批准后方可生效;各部干部请假条将交办公室存档,干事请假条由各部自行存档。

4.请假三次算一次缺旷,请餐超过一学期所名开公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5.会议或活动开展开始以后才到会的记为迟到,活动还未结束就先离场的记为早退,迟到或早退三次记为一次缺旷。(如临时有特殊事情须向活动负责人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6.凡学生组织的会议及活动,应出席者未经批准不参加的,作缺旷处理。

7.学生会干部无故缺席一次,提出口头警告;两次者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并取消评优资格:三次者开除学生会。

8.每次会议或活动后,青年成长中心认真填写“学生书会干部考勤表”并存档。

9.学生会所有成员的考勤将记录存档,作为期末学生干部考评的依据之一。

四、工作制度

学生会是一个在院党委、团委领导下服务于全院师生的学生性组织,负责者学院很多活动的开展与组织。为了使各项活动都能够有条不紊的开展,我院学生会特制订出以下工作制度:

(一)主席团分工制度

为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I.主席主要分管青年成长中心、青年媒体中心、文体活动中心;一位副主席主要分管第二课堂运营中心、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另一位副主席主要分管权益维护中心、学术科技中心、联络交流中心、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学生会团委副书记主要分管基层团建中心、宣传教育中心。

2.主席团对旗下分管各部负全责,各部各项活动的策划以及开展,应在活动前与主要分管人员商榷后上报主席团进行裁定。

3.主席团对学生会各项活动实行表决制度,由主席团五分之三人数通过后方可举行该活动,否则予以取消。

(二)工作组织性

1.例会无迟到,缺席现象,有事需向主席亲自请假(具体考核标准可参考学生会例会制度);

2.部门组织活动及学生会组织活动需准时参加(考核标准与例会制度与核林准相同);

(三)工作原则性

1.学生会成员不准搞特殊化,需坚持原则;

2.学生会成员要遵纪守法,不违反校纪校规;

3.学生会成员必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努力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四)工作方法性

1.各部部长每学期初要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项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交一份活动总结书。

2.工作有主见,能提出好意见,敢于创新,不拘一格。

(五)工作成绩

1.每次大型活动前,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好详细的工作安排,工作职责具体到各部门,各部门具体到个人,活动结束后,依照事先做好的工作安排严格考核。对于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继续保持与发扬;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问题出于个人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反思,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并交一份“经验总结书”;问题出于部门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内部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部长要交一份“经验总结书”。

2.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作为考核制度的一项标准。

五、奖惩制度(一)基本原则

1.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根据办公室的记录和采编部的资料由主席团进行考评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青年成长中心具体主管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5.本制度包括原则、奖励、处罚和附则三部分,适合于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奖励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

2.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3.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4.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

5.一学期例会全勤者;

6.职能部门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三)惩罚

1.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

2.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者;

3.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4.由主观原因造成的累计两次工作失误者;

5.无故缺席例会,不能按时参加活动者;

6.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7.私自摄用学生会财物者;

8.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务者;

9.不能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和经验总结者。

10.学生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无故不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1次、一学期有2门考试不及格、学期考核不合格,均免职处理,并取消当年各评优资格。

(四)附则

1.奖励方式:

(1)个人奖:评选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

(2)集体奖:学生会先进部门

2.评选时间: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3,评选比例: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评优,其余考核达标的学生干部按相应规定给与表彰;

4.处罚等级:

(1)个人处罚:警告、严重警告、除名

(2)集体处罚:警告、严重警告

六、考核制度

本考核制度采用倒扣分原则,整学期全程记录。被评学生干部每学期开始,各项考核均获满分,在工作和出勤方面出现违纪现象,按照规定扣除相应分值。学期末,该考核结果将成为考评该学生干部的主要依据。

(一)考评项目

1.思想品德考评:满分20分

2.学业成绩考评:满分20分

3.工作考评:满分60分

(二)考评办法1.思想品德考评及评分标准

坚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和学院的规章。树立我院学生会良好形象,不做有损我院学生会名誉的事情。如发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和处罚:

(1)违反校纪校规有记录或有明显证据证明的,每一次扣除思想品德项10分,情节严重,直接有损我院学生会形象的给予开除学生会的处分。

(2)学生会内部关系处理不恰当,闹情绪矛盾,直接影响到工作开展的,开展工作搞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不服从上级交排的每次扣除当事责任人思想品德项10分,情节严重给我院学生会带来重大消极影者直接给与开除学生会的处分。

2.学业成绩考评(必修课)

(1)考试科目无不及格为20分;

(2)一科不及格扣10分,两科不及格为0分并劝其自动退出学生会。

3.工作考评

(1)学生会各部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上交一份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本学期的工作计划:

A.未写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的每缺一份扣5分;

B.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不够认真或根本不其有可行性的每份扣2分;

(2)每项大小型活动都要有相应材料,包括活动策划、通知、组织过程、总结。A.活动结束后不能够提供活动相关材料的主要负责人每次将被扣除2分;

(3)认真参加学院、团委学生会召开组织的每一次会议和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旷会一次扣5分,因未参加会议和活动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学期的表彰资格,并追究个人责任;

B.会议精神未传到货位组织落实的每次扣除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学期的表彰资格;

(4)安排到各部门或各学生干部负责的具体工作,必须认真的组织完成好。

A.活动过程中,未落实自己负责的工作,给活动带来严重问题的每次扣除10分;

B.活动过程中,没有把工作落实到位,给活动的进行带来严重问题的每次扣除5分,并对其给以适当的批评处理;

4.有以下情况,给以附加分值

(1)整个学期所有考勤为全勤的加2分;

(2)时刻以学院、以学生会的利益为重,为更好的建设学生会,更好的开展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经采纳取得良好效果的每次加2分;

(3)所负责活动取得突出性成绩,为学院赢得荣誉的每次加3分。

此考评方案主要针对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部长和副部长,考评分数将作为学生干部期末评优的主要依据。

此规章制度为教师教育学院学生会的内部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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